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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兴隆村兴隆起来

时间2018-08-27 09:45:39   来源:慈善公益报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从2012年开始担任省直机关企事业单位赴周至扶贫团的牵头单位,也是从这一年起,省高院开始帮扶周至县集贤镇兴隆村。这一年,兴隆村共有四个村民小组118户,其中76户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每年的人均收入仅为2000余元。省高院驻村干部从制定帮扶发展规划和贫困户脱贫计划,到贫困户的确定和退出,做到准确、严密、精细、到位;整合第一书记、包村干部、两委班子等扶贫力量,以产业帮扶为核心,把资金帮助、物质支持、能力培养、就业安置等有机结合起来,实施全面帮扶。
      省高院扶贫小组以发展特色产业为主,累计投入资金92万元,帮助包扶村种植矮化核桃1千多亩5.5 万株,平均每位村民148株,2016年已经开始挂果,预计到2019 将进入盛果期,届时每位村民年均至少增收1万元以上。省高院出资6.4万元帮助31户贫困户种植1550斤猪苓,可为每户年增加收入5000元以上;出资10余万元帮助兴隆村修建了一座冷库,储存村民采摘的山货,以便其在适当季节销售,这又将增加村民们的经济收入。
      在去年的9.5献爱心一日捐活动中,省高院领导组织全院干警捐款10.25万元,省慈善协会配捐10.25万元,共计20.5万元为村民购买中蜂298箱。保守计算每箱蜂每年可收入700元,每年可创收近21万元。今年省高院又出资12.8万元,购买蜂箱894个,以便中蜂分箱,发展中蜂养殖业。
      在产业扶贫基础上,省高院扶贫小组不断加强兴隆村基础设施建设,协调资金32.3万元修建水泥道路1000米;完善了村党员活动室、购置图书200余册;两次组织100余人参加技能培训;帮助成立了5个专业合作社。同时还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慰问活动,对贫困户进行“一对一”走访帮扶,每年春节前前夕都要购置米、面、油、被褥、衣物等物品对全体村民进行慰问。省高院先后出资6万元,为20户困难家庭孩子购置过冬衣物,对8户因伤致残、因病贫困的特困户和5户受灾户进行专项救助。还积极组织医务人员进村入户开展义务疗诊,发放免费药品价值2000余元,提供健康咨询200余人次。2012年以来,省高院为兴隆村直接投入资金181万,全村户均投入 1.56万元。截至2018年7月,兴隆村贫困户减少至3户,人均年收入已达到4200元。(高 歌)
 
 
 

责任编辑:csgyb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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