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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人收入和财产应完整公开

时间2018-10-19 16:24:14   来源:慈善公益报 

 


 

 《个人大病求助互联网服务平台自律倡议书》发布

求助人收入和财产应完整公开
 
 
      慈善公益报(本报记者  艾 捷10月19日,爱心筹、轻松筹和水滴筹联合发布了《个人大病求助互联网服务平台自律倡议书》(以下简称“倡议书”)和《个人大病求助互联网服务平台自律公约》(以下简称“自律公约”),旨在进一步加强平台自律管理、健全社会监督机制,营造良好的社会诚信氛围。
      近年来,一些偏远、经济欠发达地区的贫困家庭成员因突发重大疾病、需要支付较大医疗费用时,整个家庭深陷困境。在这种背景下,个人大病求助互联网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应运而生。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及移动支付手段的成熟,原本仅存在于线下的小范围互助行为通过社交网络广泛传播,从信息发布、扩散到善款筹集的各个环节都更加便捷高效,从而使更多患病家庭得到及时救助、渡过难关。
      随着平台求助用户规模扩大,加之平台审核甄别人力有限、求助人家庭财产状况缺乏有效的核实手段等制约因素,个人大病网络求助偶有鱼龙混杂现象,透支了公众爱心和信任。为提升公众信任度及全民参与意识,由爱心筹、轻松筹和水滴筹组成的专项小组向社会各界人士征求意见后,历经3个月的反复研讨和条款修订,形成了“倡议书”和“自律公约”。
      据了解,倡议书共有9条,包括:倡导与公募慈善组织对接、加强求助信息前置审核、搭建求助信息公示系统、抵制造谣炒作恶意行为、建立失信筹款人“黑名单”等。
      自律公约共有34条,规定平台应在页面显著位置公开收费标准(包括平台服务费)、各方权责利等信息,做好风险提示,明确告知公众个人大病求助不属于慈善募捐信息,真实性由发起人负责。
       值得关注的是,自律公约还规定,平台应要求发起人尽最大努力及时、完整、真实、准确公开求助人的疾病情况、治疗花费情况、家庭经济状况(主要是工资收入、房产、车辆、金融资产等信息)、预期款项用途、基本医疗保障情况、商业保险保障以及是否享受低保、获得政府医疗救助等情况。
      “自律公约”要求,平台之间应定期会商,互通有无,共建标准,联合加强个人大病求助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打击防范恶意筹款现象,对涉嫌诈骗、诈捐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平台应立即冻结筹款、终止项目、启动核查、协助赠予人依法维护权利。
      另外,“自律公约”要求平台对涉及编造、夸大求助信息、病历造假、医疗款挪作他用等行为的恶意发起人、求助人,以黑名单形式进行一定范围公示,并持续更新。
      对于“倡议书”和“自律公约”的发布,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慈善经济法律事务部主任张凌霄律师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说,个人求助与慈善募捐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每个公民在遇到困难时,都有向社会寻求帮助的权利,个人求助信息的真实性应由发起人负责,现行法律并没有对平台的审核责任进行强制性规定。爱心筹、轻松筹、水滴筹三家平台主动制定自律公约并发表倡议,这是企业拥有社会责任感的充分体现,相信将对行业的进一步规范化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和深远影响。
      一个互信互助、健康向上的个人大病求助环境的营造,必将赢得亿万爱心人士的信任和支持。只有全社会共同参与,才能尽快实现“共建共享,全民健康”目标,助力精准扶贫,推动“健康中国”建设。
 
 
 
 

责任编辑:csgyb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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