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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医权益有保障 才能当好“守门人”

时间2019-07-16 16:23:24   来源:慈善公益报 

 


 

    慈善公益报(本报记者 王钰博)  近日,河南省通许县村医集体辞职的事件引发社会关注。今年,国家将“两不愁三保障”(“两不愁”即不愁吃、不愁穿,“三保障”即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问题作为脱贫攻坚重点任务。总的来看,虽然健康扶贫已经取得很大的成绩,但在部分贫困地区乡、村两级还存在一些机构和人员的空白点。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今年年底前将把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的空白点消除掉,确保贫困地区群众有地方看病、有医生看病,同时也将采取有力措施保障村医待遇,让村医能够留得住,并为广大农村居民提供更好的医疗卫生服务。

      各地在基层的医疗设备和人员上的保障存在缺乏,怎样保障村医能够留得下来,尤其在他们的工资福利待遇和补助上得到保障?对此问题,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扶贫办主任、财务司司长何锦国表示:村医招不进、留不住,一个因素是有些贫困村的人口少,有的自然村一两百人或者三五百人,村医工作量太少,待遇低,没有吸引力。经过深入研究决定,800人以下的村,可以两个村设一个卫生室,通过这种措施,村医服务的人口和工作量增加了,待遇就好多了。或者乡镇卫生院每周派医生下去巡回医疗,解决每个贫困村都有医生看病的问题。
      据《慈善公益报》记者了解,在国家层面要求每人每年60元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其中40%要给村医。比如,一个村有2000人,一个人60元,40%补给村医,村医待遇就会好很多,另外还提供医疗服务补助、基本药物制度补助等。虽然方方面面的问题是存在的,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正在努力解决之中,而且在制度设计上也做了妥善安排。
      乡村医生是广大农村居民健康的“守门人”,在维护农村居民健康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据记者了解,国家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巩固和发展县乡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也采取很多措施提高乡村医生的待遇,稳定乡村医生队伍,让他们更好地为农村居民健康服务。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新闻发言人宋树立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基层的医疗卫生工作,特别是贫困地区的基层工作难不难?肯定难。不难不叫攻坚战,不难不用解决突出问题。是不是无解?不是。我们召开过一系列的发布会,请记者下基层跟我们一起调研采访,基层医疗的进步,很多人都有切身的感受。像湖南省和四川乐山市等,在保障村医待遇方面都做得很好。”
      宋树立同时强调,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已明确提出,新增的基本公共卫生财政补助要全部用于村和社区,务必使基层群众受益,政策是明确的,也有很多地方采取了好的措施,保证村一级医疗队伍的稳定,保证基层农村居民得到好的医疗服务。关于河南省通许县村医集体辞职的事件,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也看到了有关报道,非常重视,已经要求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立即调查核实情况。无论问题出现在哪个环节,都要调查清楚,立即整改。政府要切实履行职责。当然我们也注意到,当地的县政府已及时做出了回应,表示公共卫生服务的补助将很快到位。我们欢迎媒体进行监督,我们会认真的核实调查,认真加以解决,保障乡村医生的合法权益,让他们能够安心、放心、舒心的为广大农村居民提供更好地医疗卫生服务。
 
 
 
 

责任编辑:csgyb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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